2026 年 3 月新版医疗器械 GCP(Good clinical practice)已正式发布,直接替代 2020 旧版,临床试验的企业应如何调整以符合新标准的要求?
一、新版更新内容
新增 CEC 临床事件委员会
多中心试验建议设立,统一不良事件判定;不设立必须写书面理由,方便公告机构核查。
入排标准不能随便改
想放宽 / 修改入组人群,不能走方案偏离,必须走正式方案修正案,伦理 + 监管审批后才能执行。
知情同意书增加内容
新增:①中途退出会有什么影响 ②退出后已收集数据能否使用
同时必须给患者和家属充足沟通时间,儿童 / 失能者要找法定代表人签字;植入器械需给患者发放植入卡。
风险分成两类分开写进方案

①器械本身风险:按 ISO14971 管理
②试验额外操作风险(额外抽血、频繁复查等):单独评估风险,缺一不可
DMC 数据监查委员会加要求
章程里写清什么情况直接暂停临床试验,安全风险出现可立刻叫停。
不良事件管理更规范


建议统一术语编码;上市后试验如需简化上报流程,必须提前在方案写明并经伦理批准。
统计新增估算法要求
方案统计部分要写清受试者脱落、换药等情况的数据处理方式,数据更严谨。
二、立刻能做的整改动作
临床试验方案(CIP)
加一小节:试验额外随访 / 检查带来的风险说明;完善 DMC/CEC、统计估算法内容。
知情同意书(ICF)
补上退出后果、数据使用增加声明,更新知情沟通 SOP。
三、结合 CE MDR 给企业的建议
虽然目前欧盟协调标准仍是 2020 版,为排除在审核过程中,协调标准更新,只做旧版要求容易开缺陷项;
III 类、IIb类植入器械、上市后 PMCF 临床,新版要求完全贴合 MDR 严苛的临床、安全、伦理规则;
行动建议
新启动试验:直接全套按 2026 版制作文件
在研试验:尽快补方案修订,重新过伦理
已完成临床:准备新旧标准差异说明,放进 CER 供机构审核